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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重点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本网]    2008-02-13 16:34:00    字体显示:

  闽政办发明电〔2008〕22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两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省重点建设情况,部署2008年重点建设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定于2月14日下午召开全省重点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电视电话会议通过省政务网视频系统召开。

  一、会议时间

  2月14日下午3: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省主会场设在省政府二层第二会议室。各设区市设分会场。

  三、会议议程

  (一)省重点办通报2007年省重点项目目标责任考核和参建单位业绩考核情况以及2008年重点项目建设有关问题初步协调意见;

  (二)表彰2007年度省重点建设优胜项目、建设功臣;

  (三)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发言;

  (四)省政府领导讲话。

  四、参会人员

  (一)省主会场:省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厅、水利厅、农业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卫生厅、审计厅、林业厅,省国资委,省档案局、地税局、环保局、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粮食局、监狱管理局、地震局、气象局、消防总队,省总工会、团省委,人防办、口岸办、重点办、铁办、核电办、LNG筹建办、工程咨询中心、散装水泥办;福州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警福建边防总队、福建海事局、电监会福建专员办事处、民航福建安监办;人行福建中心支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工商银行省分行、农业银行省分行、中国银行省分行、建设银行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光大银行福州分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省电力公司、中石化福建公司、中石油福建分公司、中海福建天然气公司、华电福建分公司、华能福州分公司、东南铁路公司、向莆铁路福建筹备组,轻纺(控股)有限公司、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材(控股)有限公司、冶金(控股)有限公司、煤炭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汽车工业(集团)公司、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控投)公司等单位法人代表。

  省重点建设项目优胜奖单位和建设功臣(具体由省重点办另行通知)。

  邀请福建日报、省电视台、省电台、中国经济导报福建记者站等新闻单位记者参会。

  (二)各设区市分会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市发改委主任及分管副主任,市重点办、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海洋局、环保局、铁办等单位负责人(具体参照省会场确定),辖区内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厅(室)负责通知本级参会单位,落实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组织工作。

  (二)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单位将本单位参会领导名单,各设区市政府将本市参会领导名单,于2月13日下午5时前反馈省重点办(联系电话:0591-87063066、87063235,传真:0591-87063252、87063253)。

  (三)请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发言主要内容是如何做好省重点项目的服务和保障),于2月13日下午5时前送省重点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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