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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提出措施加强第四季度重点建设工作
[省发改委]    2008-09-28 16:09:00    字体显示:

  我委提出加强第四季度重点建设工作的五项措施;

 

  一是抓投资,在铁路、高速公路、电力、石化、社会事业等关键行业深入开展施工竞赛和百日大会战,确保实现全年完成投资1203亿元的计划目标,力争超额完成,争取重点建设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超过22%、工业项目在重点建设投资中的比重达到35%。

  二是抓投产,对拟投产项目组织全面检查督促,逐个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浦南、泉三高速公路、LNG总体项目、宁德洪口水电站、可门深水泊位(10#、11#)、福建大剧院、协和医院外科病房综合楼、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二期、厦门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三钢节能改造、龙工扩建、德胜镍合金等一批项目在第四季度建成投产,实现全年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48公里、港口吞吐能力3000万吨、电力装机容量270万千瓦等预期目标。

  三是抓开工,加快项目报批、征地拆迁、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进度,定人、定责、定期跟进,确保福清核电、LNG接收站储罐二期、厦漳跨海大桥、宁武高速公路、峰福铁路峰南段电气化改造、罗源湾15万吨散货码头、省档案馆新馆等项目在年内按期开工。

  四是抓储备,按照“投产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生成一批”重点项目滚动发展的要求,着手开展明年重点项目筛选工作;立足长远,加强重点项目策划生成和储备工作,提前落实好、安排好“十一五”规划后两年重点建设项目,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有效衔接和“两个比重”的持续提高。

  五是抓安全,把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点项目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质量通病,严密监控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尤其对铁路、高速公路大开挖形成的高边坡、大填方、弃渣场进行检查,评估稳定性,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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