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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内容:
1. 大田县均溪中心小学 (招标人)的招标编号为 明建宏 [2008]7008 的 大田县福塘小学综合楼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田发改投资 [2008]38号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 建筑面积约为 1328m 2 ,框架四层,投资约12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 大田县福塘小学综合楼工程施工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大田县均溪镇福塘村 ;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施工场地位于 大田县福塘小学校园内, 已具备施工条件 ;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9 月 20 日,总工期 225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6.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社会赞助 ;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 年 8 月 29 日至 2008 年9月2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出售地点为 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 24号五楼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发包价书、电子文本)及招标图纸每份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的法人;
4.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建造师)且不低于 二 级。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 土建类 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或(C证)》。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4.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的评标办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9 月8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大田县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工程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应当持相应职称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 : 大田县均溪中心小学
联系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 ,邮编: 366100
电话: 13950989019 传真: 0598-7232806
联系人: 池实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 24号 (大田分公司) ,邮编: 366100
电话: 0598-7223240 ,8590002 传真: 0598-7262699
联系人: 黎瀚鲜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大田县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帐 号: 3500164750705000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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