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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三明市园林管理处 的招标编号为 SMJL-SZ0864 的_ 三明市广场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三明市建设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 工程投资约23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 三明市广场改造工程施工 __,其中各标段划分为: 未分标段 _ ;_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三明市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具备开工条件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8 月 30 日,总工期 3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__;
2.5.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 年 8 月 7 日至 2008 年 8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出售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园林绿化二级专项承包施工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根据明建筑字[2008]50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4.3.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应具备不低于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 ;
4.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4.7.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闽建筑[2007]35号文)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8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招标人 : 三明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 三明市园林管理处 ,邮编: 365000
电话: 0598-8215806 联系人: 黄自安
招标代理机构 :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 206号4幢 ,邮编: 365001
电话: 0598-8592036 传真: 0598-8592036
联系人: 杨飞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 新泉分理处
开户名称: 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
开户银行: 三明市建行三元支行中心
帐 号: 350016471360525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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