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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教监(招)2008-0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厦铁路(闽侯段)拆迁安置公寓房 已由 闽侯县发展计划局 以 侯发改 [2007]15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厦铁路(闽侯段)拆迁安置公寓房
2.2、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工程投资:约65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2.6、工程性质:房屋建筑工程
2.7、工 期:342历天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2.10、工程建设地点: 祥谦镇峡南村
2.11、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8 月 6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9年 7 月 14 日,工期 342 日历天。
2.1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
3.3、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发证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在建工程或无中标工程。
3.5、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和榕建筑[2007]92号《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投标人(包括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应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3.6、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非本市区域内的投标人必须在榕登记备案,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的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捌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8、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位于 闽侯县甘蔗街道八一八西路 185号 的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教公司代表 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3 日至 2008 年 7 月 9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电子光盘)每套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为 7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 上发布。
7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闽侯县祥谦镇
邮政编码:350112 联系电话:0591-22256791
联 系 人:林先生 传真或电子邮件:0591-222567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闽发西湖广场6层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667817
联 系 人:肖小姐 传真或电子邮件:0591-8766782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凭证上应注明“福厦铁路(闽侯段)拆迁安置公寓房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账 号:35001616607052500893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八一八西路 185号 日期 2008 年 7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