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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J2007BD13014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6〕38号)的规定,省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网上竞价(以下简称“竞价”)方式组织实施本次公务车辆项目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 、拟采购公务车辆需求情况
1.1 拟采购公务车辆需求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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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车型 |
基本需求 (品牌、技术指标等) |
最高限价 (万元/辆) |
数量(辆) |
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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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轿车 |
丰田,凯美瑞200G导航版黑色 |
23.78 |
1 |
3 天内供货,福州市内交货。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票证装备分局 |
陈义铭 8798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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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铜盘路62号 |
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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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轿车 |
丰田,凯美瑞240G,白色(龙岩市司法局) |
23.18 |
1 |
签约后15天内福州市内交货。 |
福建省司法厅 |
王荣祥 1380950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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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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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以上车辆均要求必须是全新原厂原装品牌,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合法的可报牌手续。 2. 以上车辆均应随车同时提供车辆的全套使用说明书、随车附件及随车相关资料。 3. 以上车辆原则上均要求车辆零公里销售;若供应商做不到,需解释并在合理的范围内自限定公里数。 4. 若为进口车辆的,则要求必须是正规大贸进口,能提供完备有效的海关、商检及进口环节完税证明。 5. 以上车辆未特别注明的,均默认为按照该型号车辆生产厂家原始出厂时的标准配置采购。 6. 凡售后服务需求未特别注明的,均默认为按照该款车辆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相关条款执行。 |
2 、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2.1 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