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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政府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农产品争创品牌
[省质监局]    2008-05-22 00:00:00    字体显示:

  为鼓励农产品争创品牌,推进特色、规模、品牌农业的发展,近日,漳州市长泰县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鼓励农产品创品牌的意见》。此举旨在长泰县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消费信誉好、经济效益显著和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农产品,以此提高该县农产品的市场竟争力,加快全县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带动该县农业产业整体素质的提高。据了解,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争创品牌,在福建省内各县级政府尚属首次。

  据了解,该《意见》明确了长泰县农产品创品牌的范围,包括福建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明确规定了争创品牌的奖励办法;明确了争创品牌的五项具体措施,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品牌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创新品牌农产品营销方法以及营造培育和发展品牌的良好环境等。

  另外,为加强农产品争创品牌的组织领导,该《意见》明确成立“长泰县农产品创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办、农办、质量技术监督、农业、林业、经贸、财政、工商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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