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市县动态 > 三明
   
 
我市药品监管有了“跟踪档案”
[三明日报]    2008-05-13 02:35:00    字体显示:

  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了6000本《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现场检查工作记录本》,并发放到全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中。

  该局把发放填写《记录本》作为建立药品长效监管机制,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一项重要举措,使药品监管有了“跟踪档案”。此举要求执法人员每次深入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都要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证照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药品质量情况、药品购销凭证、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整改期限等16项内容,跟踪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及违规问题整改情况,从而进一步规范药品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行为。

  目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我市这一做法在全省进行推广。

 
 
· 我省五一期间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稳定
· 我市开展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
· 我省明确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
· 我省明确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
· 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 福州将出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
 
  推荐给朋友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