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工作机制,区、乡调整充实减负工作领导力量,配齐配强机构人员,区、乡、村签订责任书,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减负工作的局面;二是完善工作责任制。确定各部门主要领导为减轻农民负担第一责任人,区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延平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分解实施方案》,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增强其责任心和使命感;三是建立制约机制。主要有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农村征订报刊费用限额制度,涉农负担收费文件和项目审核制度,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农民负担定期检查制度,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等,用制度管理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确保减负工作有序开展;四是积极组织整改。针对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通报会,区减负领导小组连续下发关于清退村组接待费和村级报刊征订超限额等三个整改文件,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接受村级公款接待和部门向村级征订报刊的行为得到有效扼制,并取得以儆效尤的良好效果;五是突出重点治理。减负、建设、物价、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和计划生育收费等专项治理,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取消面向农民建房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减轻农民负担100万元;六是落实惠民政策。加大国家对农民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及村级运转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国家惠民政策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农民减轻负担1030.55万元;七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区、乡均公布减轻农民负担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和农民信访登记簿,对农民群众信访举报必须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查、有错必纠、有访必复”,保证农民负担信访举报渠道畅通,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