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市县动态 > 南平
   
 
浦城县向中心镇(村)农民提供建房优惠待遇
[中国南平]    2008-06-30 03:58:00    字体显示:

  浦城县在中心村镇建设中,按建设成本价向农民提供建房用地。由建设部门免费提供住宅通用图,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免收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地形图测量费、设计费等中介服务性费用减半收取;国土资源部门除登记费及证书工本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税;电信部门免收移机费用;对新装机用户,工料费统一按58元/户收取;有线电视用户初装费按当地收费标准的80%收取;生活照明的供电工程只收取设备材料的成本费用,由供电部门负责施工和安装到户,免收其它费用;需征占用林地的,林业部门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农民建房自用材,保证采伐指标,优选安排采伐。

 
 
· 市物价局开展有线电视收费专项检查
· 福建省将开发教育收费电子实时监督系统
· 我省重申严惩教育乱收费 严禁擅设收费项目
· 福建保障鲜活农产品供应 销售环节收费减半
· 福建保障鲜活农产品供应 销售环节收费减半
· 我省师范本科生转行补偿费细则出台
 
  推荐给朋友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