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声]
江良(长汀县新桥镇坑口村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给我们农民带来福音。去年10月,我到江苏省昆山市打工,不幸在野外作业时身负重伤(脑外伤),住进了昆山市人民医院,住院费就花了14.
46万元。由于我在家乡长汀参加了新农合,当时,我就在家乡的新农合报账中心一次性报销了25684元住院费,使我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
张建生(漳平市永福镇兰田村一组农民):我于2006年参加新农合,过去做梦都没想到我们农民看病可以报销。参加新农合后,我真正体会到新农合给我们农民带来的好处。去年,我女儿患病住院花了9750元,由于参加了新农合,漳平市新农合报账中心给我报销了2270元。不久前,我父亲又患病住院,又按规定办理了新农合有关报销手续。党和政府对我们农民太关心了,我们打心眼里拥护党的好政策。
邱泽盛(永定县坎市镇秀山村农民):新农合实实在在给我们农民带来了实惠!去年我儿子患病住院,正当我为儿子治病的钱而发愁时,感谢政府及时帮我解决了8000多元住院费,让我们尝到了参加新农合的好处。
[数字]
截至2007年底,我市241.57万农业人口中,有199.56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85%;2008年,全市有220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95.2%。其中,乡镇、行政村参合率达100%。从2007年起,合作医疗基金筹资为年人均60元。据统计,去年全市总补偿102047人次,补偿总额8201.48万元,农民人均住院费用2619元,人均补偿803元,大大缓解了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
[措施]
2004年,新罗区作为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率先在全市推行新农合,取得明显成效。在新罗区取得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长汀、上杭、永定、漳平、武平、连城等县(市)也相继启动新农合。市、县(市、区)、乡(镇)、村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经办和实施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新农合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及时安排配套资金,确保新农合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在省、市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各级政府把实施新农合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省政府指导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各地研究制定了新农合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各级政府下发了新农合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从而使新农合工作稳步推进。
新农合启动后,各地经办机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报账审核流程,落实服务承诺,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与此同时,各地相继制订了新农合基金使用与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基金监管,设立基金收支专户,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费用审核,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定期公布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在推行新农合中,我市各地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合理补偿,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农合经办模式。目前,各地新农合经办模式主要有三种:新罗区、漳平市、长汀县、连城县和武平县由卫生部门经办。永定县则由政府委托人保公司作为合作医疗基金补偿的经办机构,新农合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当地卫生局。上杭县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作为新农合的经办机构。在推行新农合的基础上,积极实施大病统筹,开展医疗救助工作,着力构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参合农民只要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等级,按照补偿比例,分别给予补偿。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各地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凡参合对象是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五老人员,农村二女户或独生子女户,列入低保对象的一、二级重度残疾农民均可享受医疗救助。
[记者手记]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许多农民发自内心地感谢政府建立的新农合制度给他们带来的帮助。早在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要求。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着力民生、着力民心,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行新农合,从而使新农合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让广大农民群众基本实现了“病有所医”,受到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当然,新农合是一项牵涉面广并且影响重大的制度建设工程。从总体上看,在新农合实施过程中,政府职责基本到位,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但要完善这一利民惠民的好制度,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特别要重视解决一些地方参合农民受益不平衡、尚未建立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等问题。各级在追求“参合率”的同时,还必须继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方便广大农民就医的服务体系,把新农合推向一个新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