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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服务
[新华网福建频道]    2008-08-30 00:35:00    字体显示:

  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服务水平,方便农村困难群众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福州市将原来分属民政部门与卫生部门的工作合并实行“一站式”服务。

  福州市卫生局表示,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将原民政部门承办的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结算、给付业务转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承办,实现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与新农合补偿结算“一站式服务”,将通过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同步结算、统一监管,让农村困难群众享有便捷、高效的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服务,有效提高新农合和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率和覆盖面。

  据介绍,财政部门将主要负责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并对专户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民政部门将主要负责审核认定农村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的资格,建立医疗救助对象动态数据库,并会同卫生部门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直报窗口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良好的服务;卫生部门主要负责核实医疗救助对象身份、核算救助经费并实行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一并支付。

  福州市卫生局表示,卫生、民政部门将共同加强对窗口直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服务承办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对报销费用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将建立跟踪检查机制,对新农合、医疗救助基金实施财务审核和监督,确保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杜绝发生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三部门关于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我省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年内全省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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