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梁副市长在全市防范金融风险联席会议上就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提出要求:1.各县(市)区政府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制度和防范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2.认真把握政策界限,及时准确认定案件性质。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互通、共享相关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保护好非法金融活动中债权人和受骗群众的利益。4.完善各种防范、处置金融风险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5.鼓励和扶持现有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规范经营,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地区融资的主导作用,并采取疏堵并举的办法,鼓励农村担保、典当、拍卖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从根源上治理好目前农村存在的“标会”问题。6.构建良好的征信系统,进一步加强合作,做到资源共享,提高应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7.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提高辨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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