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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为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的公示
[省建设厅]    2008-03-18 00:00:00    字体显示:

  根据《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建住房[2002]251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申报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知》(闽建房[2003]4号),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向我厅申报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经考核验收,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符合规范化管理标准,拟认定为规范化管理单位,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8年3月28日前书面寄送省建设厅房管处,以邮戳为准,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传真号码:0591-87616103。书面意见请留联系电话,个人请签署实名,单位请盖公章。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 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意见等
· 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工作的通知
·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 福建省治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 市长郑松岩主持召开政府今年第17次常务会议
· 福建房地产投资增速创近两年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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