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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拍卖、担保、信用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省经贸委]    2008-07-15 10:23:00    字体显示:

闽经贸商业〔2008〕413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省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中介治[2008]1号)要求,我省将开展拍卖、担保、信用服务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福建省拍卖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尚未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的设区市,由经贸部门向设区市政府请示,明确负责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附件:1、福建省拍卖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福建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3、福建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 1、福建省拍卖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 2、福建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 3、福建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doc
 
· 关于同意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 关于同意成立福建统一拍卖有限公司的批复
· 关于责成福建天友拍卖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 关于同意三明市天立拍卖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 关于同意成立漳州宸信拍卖有限公司的批复
· 关于同意福建省南平市永晟拍卖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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