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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福建省“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旅游局]    2008-05-30 00:00:00    字体显示:

  闽旅〔2008〕74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

  根据中宣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03号)和省委宣传部等七部委办《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监办[2008]103号)精神,现将《2008年福建省“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08年福建省“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2、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

  2008年福建省“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个部委办的联合通知,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我省2008年“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也是我省“旅游安全提高年”,目前又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结合我省旅游实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责任制,坚决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杜绝发生任何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广泛宣传旅游安全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旅游企业和广大游客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建设全省旅游安全和谐环境,努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健全完善。

  二、组织机构

  今年“旅游安全生产月”由省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办,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局行业管理处,具体负责指导各地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二)加强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安全事故。

  (三)结合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规范旅行社行为。包括严禁租用“黑车”、聘用无证导游、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防止滞留现象,务必做到守法、诚信经营。

  (四)、进一步健全安全档案管理。

  (五)、进一步修订、健全和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落实各项责任制,稳步推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健全完善。

  四、活动时间

  全省“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8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级旅游局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

  各级旅游局和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月”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科普知识。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旅游局和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突出“旅游安全生产月”主题,充分运用互联网、报刊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等阵地,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月活动。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企业,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促进相关旅游企业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教育培训、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的整改。

  (三)组织参加全省“网络媒体安全新闻宣传研讨会”。

  (四)开展“安全生产百言献策”活动,号召全省旅游从业人员向安全生产工作献言献策,各单位可实施评比奖励。

  (五)各单位可酌情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标兵评选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局面。

  (六)各设区市旅游局将2008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6月6日、7月1日前报送省局行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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