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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保障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福建4集体、9人获全国表彰

2021-09-2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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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日前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省4个先进集体、9名先进个人获表彰。

  荣获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分别是:厦门市儿童福利院、三明市民政局、建宁县客坊中心小学、福州市小桔灯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荣获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分别是:福清市民政局陈铁士、莆田市涵江区民政局李心忠、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儿童督导员李水兴、南安市梅山镇灯光村儿童主任黄江川、安溪县妇联主席郑丽萍、云霄县东厦镇竹塔村儿童主任王建扬、建瓯市民政局胡建芳、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阙友荣、柘荣县民政局陈伶。

  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程,要求每个村(居)配备1名儿童主任,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目前,全省3.8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实监护责任,实行实名制登记并加强动态管理。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和1400元,截至目前全省1208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

  目前,全省九市一区以及所有县(市、区)均已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覆盖。(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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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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