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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
二、认定 (一)认定标准:基本条件、材料符合受理条件。 (二)本岗位负责人:福建省统计局涉外调查资格认定工作项目负责人。 (三)岗位职责及审批认定程序:
1、按审核认定标准对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 2、申请材料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在《涉外调查许可证申请表》中签署“不予认定”意见,说明理由,同时填写《涉外调查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申请材料符合认定标准的,在《涉外调查许可证申请表》中签署“批准”意见,同时填写《涉外调查许可证》。 4、将已经过审查认定程序后的全部申请材料分类存档。 5、将《涉外调查许可证申请表》、《涉外调查许可证》或《涉外调查不予行政许可书》告知送达申请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