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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入境审批
   2008-05-07 16:40:00    字体显示:
项目名称 外国人入境审批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依据

  我办为一类被授权单位,具有一、二次签证和半年、一年有效多次签证的通知权。涉外安全处承办具体外国人入境审核、审批事宜。

办理条件   拟邀请非经贸类外国人入境的省属厅级单位、办妥《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可向我办申办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具备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的学校经教育厅同意后,可向我办申办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申报材料   一、省属厅级单位申办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所需材料
  1、申请办理签证通知表的函,加盖厅级单位公章;
  2、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一式五份;
  3、护照复印件。
  二、已为外国人办妥《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单位申办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须提供下述材料各一份
  1、《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及其复印件;
  3、 外国专家个人简历;
  4、 护照复印件。
  三、具备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的学校申办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须提交由教育厅提供的JW202表。
办事流程

  收到材料后,我办涉外安全处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妥审核、审批以及签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等事宜

注意事项: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发半年或一年有效多次签证通知
  1、在华有投资者;
  2、在华公司的国外总公司管理人员;
  3、为执行合同需经常来华人员;
  4、已多次取得我F字签证人员。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涉外安全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9楼涉外安全处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810295
联系人 陈善睿
监督投诉 0591-8785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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