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网上办事 > 投资 > 投资动态
   
 
福建LNG10万吨级码头通过验收
[福建日报]    2008-04-27 10:54:00    字体显示: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位于秀屿港旁的福建LNG10万吨级专用码头外贸作业点日前通过口岸验收,可接靠进口天然气外籍船舶。该码头是我省目前唯一、全国第二座允许专业化进口天然气的深水码头。

  LNG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62亿元,是国家能源领域的重点工程,建成后将为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五市居民供应民用天然气,并为莆田、晋江、厦门3个燃气电厂提供气源。该项目配套的10万吨级专用码头,年设计货物吞吐量为260万吨,位于莆田口岸开放水域之内。

  由省口岸与海防办、福建国检局等部门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经过现场实地考察、认真讨论审核后,认为福建LNG10万吨级专用码头已具备对外开放的条件,可以进行外贸作业。

 
 
· 关于印发福建天然气宣传材料的通知
· 莆田燃气电厂一号机组首次并网发电
· 莆田LNG电厂配套送出工程投入运行
· LNG项目进展顺利 福州下半年通液化天然气
· 泉州市加快电源点建设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LNG和燃气电厂两个项目税收暂时委托秀屿区管征的通知
 
  推荐给朋友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