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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管制批准
   2008-05-21 16:30:00    字体显示:
项目名称 无线电管制批准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
  理由充分。
申报材料   1.申请函(原件两份,打印盖章);
  2.无线电管制方案(两份,打印盖章)。
办事流程   向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福建省人民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数量限制 受限
办理期限   自决定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做出非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即:需要提前6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北环西路384号(4路、10路车到二环铜盘路站,8路801路到铜盘路左海站)
受理时间 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807039 87842125
联系人 林平 肖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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