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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封存撤消)
项目名称 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封存撤消)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认证考核规范》(质技监局量发([1999]130号)
办理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于交易双方

  2、具有提供计量公正服务的能力,检测设备满足计量检测的要求

  3、工作环境适应计量检测要求

  4、具有保证计量检测工作质量的管理制度

申报材料   1、变更后的相关文件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1份 申请单位 查验文件证明
办事流程 开始->受理->审查->办理->审核->审批->决定->制证->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发改价格[2005]711号)计量认证证书费——10元  计量认证费——1200元
受理部门 省质监局
受理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832746 
联系人 魏洪帆 
监督投诉 0591-87840344 
· 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计量认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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