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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项目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98年6月26日第5号令) 2、《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2006年12月21日第52号令); |
| 办理条件 |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
| 申报材料 |
1、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申报部门出具 加盖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公章 2、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第三方机构获得 加盖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公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 3、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报部门出具 4、学历或学力证明 复印件 2份 申报部门出具 加盖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公章 5、《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原件 2份 申报部门出具 加盖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公章 6、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原件 2份 申报部门出具 背面签字 7、本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2份 申报部门出具 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公章 |
| 办事流程 |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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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5(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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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省卫生厅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津泰路76号(福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5层) |
| 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0591-87629565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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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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