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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国,须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填写完整、真实、清晰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二、交验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交验符合办理护照要求的申请人本人照片; 四、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应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申请人应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 五、非首次申请办理护照的,须交验原有护照的情况; 六、受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