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年底,全省九成以上的城乡居民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范畴。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医保的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并将逐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让更多的群众从参加医保中得到实惠。
到2009年底,我省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要达90%以上,农民新农合的参合率要达到95%。在校大学生、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非公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等都将有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在校大学生今年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政府将积极推进城镇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业不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也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当年农村出生的新生儿(婴儿)随母亲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为确保群众参保得到实惠,劳动保障和卫生等部门还计划从2009年起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年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将分别提高到75%、50%以上。新农合筹资水平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县和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40%以上。城乡居民的一些大病种报销还将获得特殊对待,报销额度会在此基础上有进一步的提高。(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