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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成立特困刑事案件当事人救助基金
[福建日报]    2008-06-02 10:46:00    字体显示:

  本报讯 (卢贤明 林世祥) 近日,福清市检察院特困刑事案件当事人救助专项基金成立。当天,全院100多名干警捐款16300元。

  据悉,该项基金设立的目的,是为当地刑事案件中特困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医疗费等紧急救助,以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该救助基金主要来源于干警自愿捐款、社会捐款和财政拨款,由专门的管理委员会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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