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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特殊慢性病将纳入新农合
[福建日报]    2008-03-21 15:25:00    字体显示:

   昨日,省卫生厅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正在探索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医药费用。

  据介绍,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全面覆盖了有农业人口的80个县(市、区),参合人数218.81万人,参合率85.49%。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新农合的本质特征是互助共济,大病统筹是新农合的主要目标。对于“大病”的概念,要从疾病负担程度来考虑,“大病统筹”也不能只局限在“住院统筹”层面上,随着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一些经济负担重的在门诊就医的慢性病,可以考虑纳入统筹并给予适当补偿。另外,我省将严格控制新农合目录外药品的使用比例,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原则上以目录内用药为主,减轻农民医药负担;在今年内要实现窗口报销信息化,简化报销程序。

  另据介绍,我省今后农村卫生建设发展的重点是县级医疗机构。此外,乡镇卫生院的功能要适当调整,把公共卫生包括基本医疗服务放在第一位,根据功能定位来确定卫生院建设规模。(记者 黄少鹤 实习生 林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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