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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
项目名称 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依据

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符合《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条件
  2、生产印刷类产品的,应具备胶版印刷机、模切机
  3、生产信封的,应具备信封糊制机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各种许可证的复印件
  2、产品样品
  3、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申请表
  4、邮政用品用具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表
办事流程   1、对申报所需材料进行实地审核
  2、审核合格的,通知进行样品送检
  3、生产企业进行样品送检
  4、对于样品检测合格的企业颁发《监制证书》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60天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可乘公交808,725东岳站下)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323977
联系人
监督投诉 0591-8732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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