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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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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国务院2004年412号令、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经营集邮票品的资质
  2、有开办集中交易市场的场所
  3、有制订集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制度
申报材料   1、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申请书
  2、申请单位法律地位证明
  3、市场负责人的任用及身份证明
  4、固定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
  5、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及可行论证报告
  联合开办集邮交易市场的,应提交联办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办事流程   1、提交申报所需材料
  2、自收到全部申报材料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30天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可乘公交808,725东岳站下)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323977
联系人
监督投诉 0591-8732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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