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厦门:尸体、棺柩、骸骨出入境许可证办理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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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
申请入出境的尸体、棺柩、骸骨不会造成传染病传播。 |
| 申报材料 |
尸体、棺柩应交验下列资料及留存复印件: 1、能证明死者身份和死亡原因的有关证件(如:护照、身份证、海员证、通行证,公证机构或经律师或福利慈善机构签发的公证书等证明文件); 2、起运地行政当局签发的死亡报告或公立医院签发的死亡医学诊断书; 3、尸体、棺柩经过国际运尸网络中心或殡仪部门进行防腐、入殓等处理后出具的入殓证明、防腐证明、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 4、承运人或携带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5、当地行政当局签发的尸体、棺柩移运许可证或出境许可证; 6、目的地行政当局签发的允许安葬许可证或国家指定的涉外殡仪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如经采取消毒和除虫等卫生处理措施,须出具卫生处理证明。 骸骨应交验下列资料及留存复印件: 1、出示证明死者身份、死因和死亡日期的有关证件,若因死亡时间太长而不能出示死因和日期的证明文件的,应有当地政府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当地行政当局签发的骸骨移运许可证; 3、当地行政当局签发的允许安葬许可证或国家指定的涉外殡葬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骸骨经过国际运尸网络中心或殡仪部门进行检查、入殓处理后出具的入殓证明、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 5、承运人或携带人承运人或携带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6、骸骨经过有关部门进行消毒和除虫等处理后出具的卫生处理证书或证明。 |
| 办事流程 |
携1、2、5、6、7携1、2、3、6 (尸体、棺柩)(骸骨) 大生里殡仪馆电话:2023716大生里殡仪馆电话:2023716 (福建八闽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福建八闽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 办理第3项办理第4项 携上述所有证件(正、副本)及复印件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处 (厦门市东渡路118号808室) 电话:5675728、5675729 办理尸体、棺柩、骸骨出境/入境许可证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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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每份许可证80元。卫生处理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
| 受理部门 |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处 |
| 受理地址 |
厦门市东渡路118号808室 |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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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电话:0592-5675728、0592-5675729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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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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