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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项目名称 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设定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32条
  实施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32条
  3、《关于设立币免税商店(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3)21号文)
  4、《海关总署关于对口岸免税商店加强管理的通知》(署监[1995]86号)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实施许可机关:
  海关总署受理许可申请材料,作出许可决定。
  其他说明: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办理条件 海关总署批准设立免税商店的特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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