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专利申请资助 |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 办理依据 |
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科财〔2002〕74号),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闽科财〔2005〕50号)。 |
| 办理条件 |
凡本省(厦门市除外)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在本省辖区内(厦门市除外)有经常居所的个人,申请国内专利或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均可依本办法申请资助。 申请资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符合本省的产业发展方向。申请资助的外观设计专利,应具有市场应用的前景。申请发明专利或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可优先获得资助。 |
| 申报材料 |
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申请专利后向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或省知识产权局报送下列材料: 1、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或福建省向外国申请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单位申请须提供单位代码及加盖公章的证明,个人申请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福州专利代办处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福州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的发票。 |
| 办事流程 |
为了方便专利申请人办理申请资助手续,采用分类型两级审核审批、一次性付款、最后根据资助比例统一结算的办法。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的0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申请材料的审核,对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即予受理和审批,办理付款。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省属单位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全省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发明专利和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资助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批和付款。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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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每季度最后一星期结算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受理部门 |
省知识产权局、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350009 福州市五一南路22号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350001 福州市乌山路69号 漳州市知识产权局 363000 漳州市胜利东路科技大楼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 362000 泉州津淮街市科技大楼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 365000 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绿岩新村95幢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 351100 莆田市学园路367号科技大楼 南平市知识产权局 353000 南平市人民路89号 龙岩市知识产权局 364000 龙岩市登高中路113号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 352100 宁德市署前路14号 |
| 受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0591-83268294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0591-87114053 漳州市知识产权局0596-2924412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0595-22579335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0598-8273039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0594-2693323 南平市知识产权局0599-8868513 龙岩市知识产权局0597-2309567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0593-2829676 |
| 联系人 |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庄 敬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夏东升 漳州市知识产权局:彭立新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郑维源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吴翠蓉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陈开平 南平市知识产权局:吴承帮 龙岩市知识产权局:李守朋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林瑞金 |
| 监督投诉 |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0591-832682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