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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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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申报程序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办理条件
获得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产品销售者。
申报材料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产品生产者简介、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办事流程
数量限制
无限制
办理期限
省质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
收费标准及依据
该项目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无行政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
受理时间
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830447
联系人
董秀云
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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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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