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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
项目名称 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十四条
  《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号)第十九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碱单方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安[2000年268号]第二项
办理条件

  1、省内药品生产企业

  2、省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

申报材料   1、购买麻黄碱原料及单方制剂购用证明申请表
   原件 2份 
  2、《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 各1份
  3、药品生产的批准证明文件
   复印件 1份
  4、药品质量标准文件 
   复印件 1份
  5、上一次申请购用证明所购买药品增值税发票 
   复印件 1份
  6、办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初次办证应付企业委托证明文件
   原件/复印件 1份
  7、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的保证申明 
   原件 1份 
  8、凡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办事流程 受理-处室审核-分管领导签发,审批时限5天。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药监局
受理地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826144-226 
联系人 彭晓霞 
监督投诉 0591-87823825 
· 黄碱原料及单方制剂购用证明申请表
· 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 法人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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