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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运输证明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 2、加盖企业公章《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5、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 6、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的保证申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7、凡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邮寄证明: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 2、加盖企业公章《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5、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的保证申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6、凡申请单位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备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邮寄证明申请表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络下载(www.sfda.gov.cn),并按要求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