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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非卖品复制委托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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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音像制品非卖品复制委托书核发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为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3)确属非卖品或属接受境外委托复制并全部运输出境的。
申报材料   1、福建省音像制品(非卖品)复制申请表
  原件 1份
  2、著作权权属申明或授权文书
  原件 1份
  3、样品1盘
  原件 1份
  4、宗教类出版物应提供省级宗教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办事流程 省新闻出版局直接受理、审批。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新闻出版局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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