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网上办事>>部门>>省消防总队
 
 
 
省级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
办理情况查询

教 育   住 房
户 籍   医疗卫生
交通出行   公用事业
社区服务   企业开办设立
劳动和社会保障
设区市办事服务
福州市 厦门市 漳州市
泉州市 莆田市 三明市
南平市 龙岩市 宁德市
常用电话 更多 >>
·匪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道路交通事故报警 122
·水上求救专用电话 12395
·税务局通用电话 12366
·环保局监督电话 12369
·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12315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
项目名称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
项目类别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制发的《消防安全检查办理程序规定》

办理条件 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
申报材料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申请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提交的申请资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活动的消防安全措施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活动现场平面图和有关说明;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举办地为室内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场所消防验收合格法律文件。
办事流程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实施许可机关在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派员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决定是否同意举办。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监督投诉  
·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