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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干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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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无线电干扰投诉
项目类别 其他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设台单位和个人
申报材料 无线电干扰投诉受理单
办事流程

  设台单位和个人向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投诉,应当提交干扰投诉报告和填写《无线电干扰投诉受理单》。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干扰录音或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干扰设诉报告应载明无线电违规干扰的详细情况、干扰特征和可能造成干扰的原因等内容。受理干扰举报电话:可直接在当地拨打“968909”进行投诉。

  备注请在电话投诉或网上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处提交正式申请材料《无线电干扰投诉受理单》;对逾期未补交申请材料的,视为非正常干扰投诉不予受理。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扣除干扰调查取证时间,在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含干扰调查取证时间所需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信息产业厅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北环西路384号福建省信息产业厅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842220
联系人 陈武
监督投诉 福建省监察厅驻信息产业厅监察室0591-87604252
· 航空无线电干扰投诉/受理记录单
· 无线电干扰投诉/受理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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