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三、四级申报受理) |
| 项目类别 |
其他 |
| 办理依据 |
1、关于发布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部规[1999]1047号) 2、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定版)》的通知(信部规[2003]440号) 3、关于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的通知(信部认证办[2001]03号) |
| 办理条件 |
参照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定版)》的通知(信部规[2003]440号) |
| 申报材料 |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 3、相关附件 |
| 办事流程 |
1、申请单位进入办事大厅相应办理事项下下载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并认真填写,同时按表中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 2、进入在线办理,从网上提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 3、厅科技处审查材料的同时,从网上将相关材料提交省软件行业协会(5个工作日内) 4、省软件行业协会在网上对相关材料进行文审,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文审结果及整改内容通知申请单位; 5、文审通过后由省软件行业协会通知申报单位报送完整的纸质材料及相应附件,并对附件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6、对申报材料初审合格的企业,省软件行业协会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现场审核; 7、对现场审核通过的单位,省软件行业协会在接到申报单位修改完整、合格的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出具认证报告; 8、《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和相关附件,以及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等提交科技处;(15个工作日) 9、省信息化局组织审批,对于通过审批的单位,将有关材料上报到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对于未通过审批的单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15个工作日) 10、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完成备案,以及颁发资质证书。(以部资质办备案时间为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四级审批流程图
备注:福建省信息化局项目经理申报受理通知书、福建省信息化局项目经理申报补正通知书、福建省信息化局项目经理最终结果通知书 |
| 数量限制 |
无 |
| 办理期限 |
按部资质办工作程序,每季度备案一次,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含我厅的审批函)提交部资质办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受理部门 |
福建省信息化局科技处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东大路73号2#208 |
| 受理时间 |
|
| 联系方式 |
0591-87430181 |
| 联系人 |
苏奇 |
| 监督投诉 |
福建省监察厅驻信息化局监察室0591-87604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