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软件企业认定 |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 办理依据 |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信部联产[2000]968号) |
| 办理条件 |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三)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四)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五)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六)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七)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八)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九)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
| 申报材料 |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3、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及其复印件 6、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产品列表 7、企业软件收入构成表(自产软件单列) 8、软件技术和产品研制开发费用项目表 9、企业员工花名册 |
| 办事流程 |
(一)申报 1.企业应向授权认定机构---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提出认定申请 2.申请软件企业认定所需的“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请在本厅门户网站(http:/www.fjit.gov.cn)>>>网上办事>>>相关下载栏目或访问“中国双软认定网”(www.Chinasoftware.com.cn),点击 “双软认定申报系统” 下载,使用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填写后可使用电子邮件或其它存储介质向软件行业协会提交电子文档,并可打印。 处理时限:协会随时接受企业的申报咨询(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1.申请企业向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递交符合认定程序规范要求且完整齐套的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完整的申报材料内容及电子文档制作附后) 2.材料递交到:省软件行业协会;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2号楼416室;联系人:潘平初;联系电话:0591-87556214 处理时限:全年受理申报材料(节假日除外),并于受理后3天内反馈材料齐套情况 (三)审查 1.认定机构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对申报企业的文字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组织专家组下企业现场审核 3.提出初选合格名单报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初选未通过反馈申报企业) 处理时限:每季度集中审查一批,当季的第二个月10日前受理的申报材料参加当季审查。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完成审查程序 (四)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批 1.省信息化局受理认定机构递交的初选合格名单(5个工作日); 2.省信息化局对软件行业协会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审批(未获通过反馈申报企业),审批通过的企业行文公布,报信息产业部备案;(20个工作日,不含部备案时间) 3.经信息产业部备案公告后,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20个工作日)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流程图 |
| 数量限制 |
无 |
| 办理期限 |
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批,按闽审改办[2008]1号文规定的受理后审批期限为25个工作日。 [不包含审批过程中听证、检验、检测、鉴定、现场勘查、补件、专家评审、上报(转报)等所需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 受理部门 |
福建省信息化局科技处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2号楼 |
| 受理时间 |
|
| 联系方式 |
0591-87430175 |
| 联系人 |
黄力新 |
| 监督投诉 |
福建省监察厅驻信息化局监察室0591-87604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