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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
项目名称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评审
项目类别 其他
办理依据 福建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符合《福建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二、其他材料
  1、 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申报单位负责人任职、学历与学位、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申报单位技术负责人任职、学历与学位、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申报单位财务负责人任职、学历与学位、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供申报单位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临时资质只考核其任职资格,证书暂不考核);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6、提供其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技术人员中硕士(含)以上学历人员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7、提供当前有效版本的质量手册、程序(规程)文件(光盘)。
  8、提供近三年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实)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9、提供近三年所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办事流程

  一、 申请
  1.  申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对照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资质监理等级评定条件(试行)》,确定拟申请的资质等级。(鉴于目前申请监理资质的企业与《评定条件(试行)》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目前按《信计资》[2004]011号临时资质的条件执行)。监理资质申请所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可在本厅门户网站>>>网上办事>>>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也可以登录www.CeeCm.gov.cn或www.cstc.org.cn网站下载。
  2.  申请甲、乙级监理资质(目前申请部临时监理资质)的单位,向具有甲、乙级监理资质评审资格的评审机构申报。
  3.  申请丙级监理资质(目前申请省市临时监理资质)的单位,向省信息产业厅授权的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申报。
  二、提交材料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具体要求见“基本信息”栏目中“申报资料明细”。
  
三、受理
  1.  评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申报,在接收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后,对材料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初步审查,7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反馈给企业进行修改补充。
  2.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申报材料(节假日除外)。
  3.  缴纳费用:申请单位在提交修改补充合格的申报材料的同时,即与认定机构签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时间缴纳费用。
  四、审查
  1.  评审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修改补充合格的申报材料(两份)后,转送一份给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化推进处,并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人员,到申请单位进行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产生评审结论和整(修)改意见。
  2.  评审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修改合格的申报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单位资质评审报告》。对于审查未通过评审的单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资质申请单位。
  五、审批、报部备案、发证书(省信息产业厅)。

  通过评审的资质申请单位,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单位资质评审报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按要求报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化推进处。厅信息化推进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省临时资质审批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对部临时资质初审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备注:为了加强对我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信息产业部的授权。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详见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处、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
受理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省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处
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材料(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591—87542579
联系人 沈协德
监督投诉 福建省监察厅驻信息化局监察室0591-87604252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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