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新建、迁址、增项)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项目 |
| 办理依据 |
l、《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1990年1月l曰起实施) 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3号发布,1991年3月27日起实施 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 |
| 办理条件 |
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卫生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有关要求。 |
| 申报材料 |
1、企业平面布置图(标明方位、周围环境)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2、化妆品成分审查表 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4、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标明人流物流及有关图例)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5、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登记单 复印件 2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6、卫生管理制度和检验制度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7、卫生管理人员名单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8、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9、检验人员资质和专业培训证明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核对原件 10、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培训合格证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核对原件 11、《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核对原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核对原件 13、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紫外线消毒灯强度、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书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核对原件 14、企业建筑设施、主要设备等现场照片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15、制备工艺简述和流程简图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16、生产设备和卫生质量检验室仪器设备清单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17、产品名称、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样稿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18、产品企业标准 19、拟生产产品目录 |
| 办事流程 |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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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7(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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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省卫生厅 |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津泰路76号(福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5层) |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30(夏15:00—18:00) |
| 联系方式 |
0591-87629565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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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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