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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批件发放(新批件)
项目名称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批件发放(新批件)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
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   1、产品配方及依据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提交 签字或盖章
  2、生产工艺及简图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提交 签字或盖章
  3、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提交 签字或盖章
  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签字或盖章
  5、完整样品
  原件 1 申请人提交 原件
  6、卫生许可证申请表(申请报告)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填写 签字或盖章
  7、功效成分、含量的检验方法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提交 签字或盖章
  8、生产条件验收报告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从第三方机构获得 签字或盖章
  9、产品说明书样稿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提交 签字或盖章
  10、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复印件 3份 申请人提交 签字或盖章
办事流程 开始->受理->审核->审批->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25(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时限说明:(20)个工作日加上专家评审3个月 。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福建省卫生厅
受理地址 福州市津泰路76号(福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5层)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30?—17:30(夏15:00—18:00)
联系方式 0591-87629565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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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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