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福建 > 网上办事 > 部门 > 省外办
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对外结好
办事指南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在线咨询
项目名称 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对外结好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在双方是友好城市关系前提下,基层单位如学校、医院、机场、港口等如确有需要对外结好。
申报材料   1、省级主管单位来函
  原件 2份
  2、结好关系协议书中、外文本(草案)
  原件/复印件 2份
  3、结好单位基本情况
  原件/复印件 2份
  4、对方表示结好的意向书或对方领导来函
  原件/复印件 2份
  5、双方开展交流的情况介绍
  原件/复印件 2份
办事流程 受理-处室审核-分管领导签发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友协办公室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10楼友协办公室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846744
联系人
监督投诉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