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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对外结好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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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对外结好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在双方是友好城市关系前提下,基层单位如学校、医院、机场、港口等如确有需要对外结好。
申报材料
1、省级主管单位来函
原件 2份
2、结好关系协议书中、外文本(草案)
原件/复印件 2份
3、结好单位基本情况
原件/复印件 2份
4、对方表示结好的意向书或对方领导来函
原件/复印件 2份
5、双方开展交流的情况介绍
原件/复印件 2份
办事流程
受理-处室审核-分管领导签发
数量限制
无
办理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友协办公室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10楼友协办公室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591-
87846744
联系人
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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