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对外结好 |
| 项目类别 |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 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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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
在双方是友好城市关系前提下,基层单位如学校、医院、机场、港口等如确有需要对外结好。 |
| 申报材料 |
1、省级主管单位来函 2、结好关系协议书中、外文本(草案) 3、结好单位基本情况 4、对方表示结好的意向书或者对方领导来函 5、双方开展交流的情况介绍 |
| 办事流程 |
受理-处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任签发 |
| 数量限制 |
无 |
| 办理期限 |
材料齐全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受理部门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友协办公室 |
| 受理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10楼友协办公室 |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
| 联系方式 |
0591-87823620 |
| 联系人 |
樊印月 |
| 监督投诉 |
0591-87808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