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网上办事>>部门>>省外办
 
 
 
省级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
办理情况查询

教 育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医疗卫生
住 房   交 通
公用事业   应急管理
证件办理   三农服务
企业开办   资质认定
会展服务      
设区市办事服务
福州市 厦门市 漳州市
泉州市 莆田市 三明市
南平市 龙岩市 宁德市
常用电话 更多 >>
·匪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道路交通事故报警 122
·水上求救专用电话 12395
·税务局通用电话 12366
·环保局监督电话 12369
·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12315
 
申办外国人入境(非经贸类)
项目名称 申办外国人入境(非经贸类)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依据

  我办为一类被授权单位,具有一、二次签证和半年、一年有效多次签证的通知权。涉外安全处承办具体外国人入境审核、审批事宜。

办理条件   拟邀请非经贸类外国人入境的省属正厅级单位可向我办申办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申报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申办签证通知表的函,网上提交电子件1份,书面提交原件1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外国人入境审批表,网上提交电子件1份,书面提交原件5份。

3、护照资料页,网上提交电子件1份。 

4、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

1、申请单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省外办报送有关申请材料,省外办进行网上确认。

2、网上确认通过后,申请单位向省外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3、省外办在5个工作日内审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涉外安全处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10楼涉外安全处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591-87810295 87838691
联系人 陈善睿
监督投诉 0591-87857414
· 外国人入境审批表.doc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