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 |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项目 |
| 办理依据 |
《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信部规[2001]630号)、《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信息产业部令[2004]第31号) |
| 办理条件 |
一、申请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预登记文件); (二)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三)符合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标准。 二、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标准: (一)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 (二)有关负责人资历要求:企业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通信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三)技术人员要求: 企业在编人员中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人员不少于8人。同时,具有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通信建设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 (四)企业近2年内完成工程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 (五)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装备、施工设备及质量检测手段。 |
| 申报材料 |
申请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的,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申请表(由信息产业部提供格式文本,一式2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近6个月内的验资证明复印件; (四)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六)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七)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十)有关工程业绩材料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供有关证书的原件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验证后退回申请人。 |
| 办事流程 |
企业申请-省局综合评定-审批结果报部备案-发证 |
| 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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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部、省通信管理局受理时间:15个工作日;省通信管理局初审时间15个工作日(含专家审查时间),初审结束后,立即将初审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部;部收到初审材料后的审查、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含专家审查时间)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 受理部门 |
福建省电信业务咨询受理中心 |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2006室 |
| 受理时间 |
受理方式有随时受理和集中受理两种:对首次申请资质的,每季度受理一次,受理期限分别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5天(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予受理;对单位改制,或者分立、合并后重新组建的,资质申请随时受理。 |
| 联系方式 |
0591-83175175 |
| 联系人 |
秦小姐 |
| 监督投诉 |
乘7、51、52、962、729、801、908、959、729、19、8路公交汽车至状元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