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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项目名称   申办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申请经营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一)在省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二)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三)有必要的人员、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四)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申报材料

  见附件

办事流程    电信主管部门在对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向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数量限制    无
办理期限    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受理部门   福建省电信业务咨询受理中心
受理地址

   福州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20楼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3175175

联系人   秦小姐
监督投诉  
· 福建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doc
· 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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