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福建 > 网上办事 > 部门 > 省通信管理局
申办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事指南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在线咨询
项目名称   申办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申请经营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1、经营者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2、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3、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4、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的违法行为。
申报材料

  见附件

办事流程    电信主管部门在对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向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数量限制    无
办理期限    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受理部门   福建省电信业务咨询受理中心
受理地址

   福州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20楼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为15:00~18:00)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3175175

联系人   秦小姐
监督投诉  
· 福建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doc
· 承诺书.doc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