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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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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办理条件   具备从事统计职能机构的省有关厅局
申报材料   1、以部门名义发出申请审批或备案的公函和《福建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登记表》
  2份
  2、调查方案和表式
  2份
  3、相关文件
  1份
办事流程   受理→处室审核→其他处室会签→分管领导签发→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20(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统计局 
受理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96号1511室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联系方式   0591-88019332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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