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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方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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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方案审核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办理条件   
申报材料   1、项目所在河流流域综合规划
  复印件
  2、水能资源开发项目目录
  复印件
  3、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复核申请表
  4、有偿出让合同
  原件/复印件
  5、地区用水协议
  原件/复印件  
办事流程    项目法人向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至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报告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文件。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5(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水利厅
受理地址
受理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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