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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财会任用证核发
项目名称 福建省农村财会任用证核发
项目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办理依据

《福建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1.遵守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和财经纪律;
  2.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以上(含成人中专)经济管理类专业学历;经济管理类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毕业的;
  ②已取得初级以上财会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的;
  ③参加《农村财会任用证》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
  ④已取得农业厅、财政厅联合颁发的《会计证》,现在村集体财务会计岗位的。
申报材料   1、福建省农村财会任用证申报表
  纸质2份申请人填写
  2、申请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1份申请人提供
  3、申请人原《会计证》或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考试成绩证明
  复印件1份申请人提供
办事流程 受理->审查->审批->办理证件->结束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25(工作日) 
  该时限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办证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农业厅
受理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83号福建省农业厅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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